进口食品到新加坡
新加坡是一个土地稀缺、缺乏任何自然资源的国家,其粮食需求大部分依靠进口,据估计约占食品消费总量的90%。农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的实际缺失,以及需要满足一个每年400多万人口和700多万游客的人口基数的美食需求,刺激了从邻国的进口。
新加坡是东南亚的旅游和交通枢纽,拥有非常庞大的食品服务业,有许多酒店、餐厅、航空公司承办商、船舶承办商、医院和俱乐部。这为美食产品和供应品的贸易开辟了另一个方面的机会。新加坡是许多主要的区域性和国际性食品服务公司的总部,为该地区其他国家的商业机构提供行政和财政支持。此外,新加坡为许多在该地区销售的食品提供了直接采购和配送中心,可以通过再出口或加工获得增值产品。随着该地区整体经济持续增长,新加坡在食品贸易中发挥的作用将会增强。
概述
虽然新加坡生产出口到邻国的食品,但大部分原料必须进口。为了使出口多样化,政府促进许多食品的进口、改进和再出口到其他亚洲市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极大地影响了新加坡的饮食文化,使新加坡越来越接受泛亚和西方风格的美食和食品。除了当地人之外,来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印度次大陆的移民人口激增,形成了一个不断增长的新市场。这一特殊群体习惯于消费家庭生产的食品,因此对蔬菜、香料和其他调味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新加坡允许自由进口食品和产品,但作为一个以食品安全和卫生闻名的国家,它有严格的监管制度,以确保进口到该国的食品和食品供应的安全。新加坡农业食品和兽医局(AVA)和食品管制部是食品贸易的主要管理机构。对新加坡的出口主要是通过对进口商实施的规定来控制的。
新鲜食品进口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进口受《植物管理法》的管制。该法规定,农产品中不得含有违禁农药,农药残留或有毒化学残留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水平。装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容器(如纸箱、篮子)必须有明确的标签
- 产品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 产品描述
- 出口日期/包装
货物在抵港时,可能会接受AVA当局的检查,进口商必须为每批货物取得进口许可证。为此,重要的是确保有关各方妥善保管提单、空运单和发票等文件。必须核实与你交易的进口方是否持有由农业部签发的新鲜水果和蔬菜进口和转运的有效许可证。
进口加工食品
对于加工食品的规定比较严格。进口商必须从受管制的场所采购产品,并在适当的卫生条件下生产食品。因此,有抱负的贸易商和制造商必须遵守AVA可接受的质量保证程序。为执行这项规定,食环署要求进口商提交由原产地食物安全当局发出的经认证的真实副本文件,以证明进口食物是由持牌或受规管处所生产或制造的。
经评估拟进口新加坡的加工食品将受《食品销售法》规管:
- 包装
- 按日期/截止日期销售
- 标签的要求
- 每种食物中某些成分的最低或容许含量
所有进口加工食品都要接受检验。某些食物已经趋势研究确定为高风险产品,因此需要在上市前进行评估,例如提交化验报告和健康证明书,以确保产品的安全。由原产国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书必须包括以下细节:
- 产品及包装说明(如有品牌、商标)
- 数量,重量
- 加工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 发货人名称和地址
- 收货人名称和地址
肉类及海鲜进口
新加坡的肉类产品和加工蛋制品的进口受到《健康肉类和鱼类法案》的监管。肉类产品只能从AVA批准的来源国及其机构(屠宰场、肉类和蛋类加工机构)进口,必须注意的是,印度不在清单中。
任何国家均可出口冷藏、冷冻、加工或罐装的各类海鲜;没有像肉类那样的资格限制。但出于食物安全的原因,禁止冰鲜去壳生蚝、冰鲜贝、冰鲜熟对虾及冰鲜蟹肉。只可从符合AVA贝类卫生方案要求的国家进口活牡蛎。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爱尔兰、荷兰、新西兰、英国和美国是目前获准出口这类海产品的国家。
每批运来的活/冻蚝、冻血螺肉、冻熟对虾或冻生/熟蟹肉,必须附有由出口国有关当局发出的健康证明书,证明新加坡的动物健康及食品安全规定已获遵守。出口若干鱼类,包括其部分或衍生物,必须附有出口国签发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许可证。
新加坡政府努力扩大某些食品的来源国名单,以确保供应充足,同时保持对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的适应能力。在2005年印度和新加坡签署的CECA中,新加坡促进了从印度进口蛋制品、乳制品和包装饮用水。
最后一点
新加坡政府的食品进口政策是保证从许多国家稳定和充足的健康和优质食品供应。只对酒类征收关税。除大米外,没有对进出口数量的限制,也没有对农产品的国内销售进行控制。然而,新加坡有严格的卫生和植物卫生要求。对于一个能确保自己的供应质量上乘、文件完美无缺的贸易商来说,他将顺利地进入新加坡,而新加坡作为一个转运中心,甚至将成为进入该地区市场的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