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开展网上业务第三部分:监管制度

下面的文章的第3部分GuideMeSingapore的狗万注册地址在新加坡开始网上业务的五部分指南并提供监管制度适用于电子商务行业在新加坡的概况。请注意,这既不是对这个话题也没有专业的建议所有相关信息的综合汇编;它仅仅是规则和条例,可能与新加坡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了全面概述。

建立一个在线业务是一个有吸引力的商业选择,因为它可以帮助你接触到更多的客户,促进国际扩张,并增加你的销售。近年来,电子商务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管理电子商务的立法也在不断增加。与许多其他发达国家一样,新加坡也调整了其法律和监管环境,以适应新的数字时代。在新加坡开展网上业务之前,你应熟悉新加坡有关电子商务的各项规则和规例,包括有关网上商业活动的规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保护法例、网上广告规例等。

电子零售商的许可证要求

为规范起见,在新加坡的互联网内容被认为是广播媒体内容,因此它属于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BA)的管辖范围。在下面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BA)法案所有授权的广播业务,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和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提供的计算机在线服务必须获得许可。某些人被认为是自动许可即“类许可”,而无需为他们进行单独的许可证申请。这包括电子商务网站所有者。此外,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需要有,如果他们的网站在宣传政治或宗教原因,或者如果他们在新加坡出售在线报纸的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BA)进行注册。

规管互联网内容

所有类别特许商,包括电子商务商,在法律上有义务遵守实务守则的互联网禁止的被认为是令人讨厌的并受到新加坡法律所禁止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材料的理由材料广播。怎么样位于新加坡之外,因此提供从新加坡以外的内容,但用户访问新加坡在互联网上的ICP?在这些的ICP通过分类许可证制度规定,并结合他们通过实践的互联网代码?答案是,SBA并不声称有超过未总部设在新加坡的内容提供商的域外管辖权。换句话说,实践类的发牌制度和互联网代码仅限于当地的ICP。因此,如果您的服务器位于新加坡之外,你也不会受SBA覆盖。

在线商务活动的监管

根据您在网上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类型,您可能需要遵守当前适用于这些产品和服务的实物供应的规则和规定。一些例子包括:

  • 在线赌博服务提供商:虽然目前还没有法律禁止或规定在新加坡网上赌博活动,在线赌博服务供应商可根据调节赌博行为《普通赌场法》-规管在实体处所进行的赌博活动的法例。然而,鉴于这项立法没有域外适用,很难对境外或外国游戏网站所有者执行当地立法。
  • 网上金融服务和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给投资者提供在线下可涵盖金融服务提供商的现有规定执行。此外,通过网络的任何证券公开发售须待载于规则公司法并且必须坚持透过互联网发出的证券发售指引
  • 二手货E-零售:网上销售二手商品的电商也将被纳入监管范围二手交易商法,该法案规定,所有从事二手商品交易的人(除了该法案附表2所列的某些例外情况)都必须得到副警察局长的许可。这些规定是为了防止出售赃物而制定的。
  • 网上促销活动:视乎网站营办商所进行的推广活动的类型,他或须遵守共同博彩住房法案公众娱乐行为
  • 网络广告:某些产品,如药物,酒精,甚至是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网络广告不得违反任何法律限制销售或广告的规定可能适用于特定的产品。此外,在线广告通常必须遵守一)新加坡广告实务守则由新加坡广播管理局(如适用)发行B)广告准则。至于垃圾邮件,虽然新加坡没有专门的立法,垃圾邮件发送者可被检控下计算机滥用法。此外,作为一个网站运营商你还必须知道消费者保护(商品说明及安全要求)法该规定禁止错误描述,并规定了与在新加坡销售的任何商品的贸易说明有关的某些特定要求。

对Web合同监管框架

作为一个电子零售商,你在做任何在线承诺或隐含合同时都应该谨慎,因为网络合同是受新加坡合同法约束的。在这方面,你们必须了解的一项法规是电子交易法(ETA)这是为了提高在电子商务消费者信心,并为网络提供合同法律承认颁布于1998年。该法共分为十二个部分,并涉及:定义;识别的电子记录和签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电子合同;公钥基础设施;和政府使用的电子记录和签名。从本质上讲,ETA利于:

通过可靠的电子纪录进行电子通讯;

  • 所有的电子商务方面,包括书面和签字要求;
  • 以电子方式拍摄政府机构的文件;
  • 减少电子贸易交易中的伪造及欺诈行为;和
  • 建立关于电子记录的认证和完整性规则。

消费者保护立法

所有的电子零售商必须采取的,涉及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法规规定的某些规定认定。这些包括:

  • 不公平合同条款法对大多数消费者合同和标准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和有限责任条款进行规定的。请注意,UCTA不适用于国际合同,例如,如果一缔约方总部设在新加坡以外的外国。
  • 货物买卖法管理在新加坡销售货物的合同。根据SOGA,任何为货物销售而签订的合同都带有一定的默示条款。例如:商品的质量应该是令人满意的,或者以样品或描述为基础销售的商品实际上应该与样品或描述相符。如果所售货物违反了这些默示条款,那么SOGA将赋予买方拒收货物、终止合同或索赔的权利。
  • 如果网站包含不真实的合同前声明,影响了客户的决策过程,那么电子零售商将被追究责任虚假陈述行为。因此,作为一个电子商人,你应该熟悉这个法规,并意识到你的责任。

数字数据的保护和安全

  • 计算机滥用法保护计算机、计算机程序和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数据,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修改、截取和干扰。
  • 个人信息的隐私和保护当网络用户访问网站或进行网上购物时,他的偏好和个人数据的记录就会被存储在网上。考虑到电子零售商可能访问或拥有一些关于他/她的客户的个人或机密信息,他必须确保有一个信息管理策略来保护信息不被无意的泄露。这可以采取员工访问控制、公司防火墙、系统审计或加密技术的形式。
  • 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大障碍是缺乏安全,或普遍认为电子交易缺乏安全,信用卡资料有可能被截获。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敏感信息的在线传输是通过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的,即在将信息发布到互联网上之前对其进行编码。这降低了欺诈的机会,因为电子零售商并不真正知道信用卡细节,而是将其保存在一个安全加密的环境中。但作为在线供应商,您必须确保传送给您的任何信用卡数据得到保护。

网络空间的知识产权保护

与图片,信息和数据可以通过互联网转移的难易程度造成了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在网络空间。著作权法和商标法是在电子商务行业特别重要的意义。

版权

版权在新加坡受到保护版权法并延伸到创造性的工作(如文学作品,计算机程序,戏剧,音乐和绘画),这是有形的(即要么记录或书面形式)。版权所有还延伸到通过互联网传输工作。在新加坡,他创建并表达了他的有形形式的作品的作者就自动享有版权保护。没有必要对文件进行注册以获得版权保护。版权可以由业主给另一方的许可。

版权保护禁止除版权所有者以外的任何人复制、复制、广播、公开分发或改编该作品。在新加坡,侵犯版权是指版权所有人的专有权受到侵犯,例如有人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复制、分发、表演或展示版权作品的全部或部分。

版权与互联网

1999年修订了《版权法》,以改善数字环境中的版权保护。修正案明确规定,版权所有人享有免受制作电子复制品和瞬态复制品的保护。浏览网站或缓存网站以便更好地接近网络用户的在线活动不被视为侵犯版权保护。修订亦详细列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中介人豁免法律责任的情况。新加坡也对外国版权作品提供保护。该国是《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马德里议定书》等主要公约的签署国。在起诉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时,唯一的困难是确定侵权者。然而,在这方面正在作出努力,以便处理这些实际问题。的版权和互联网信息表由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是一个有价值的工具,讨论了什么可能构成了互联网上侵犯版权的问题。

有关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指南新加坡版权法

商标

商标是识别其拥有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其他产品和其他公司的服务区分开来合法登记担保的名称或符号。注册商标给它的所有者使用的相关商品或服务类似的商标排除所有其他业务的权利。根据新加坡商标法,商标注册仅在新加坡有效果。为了获得商标权和其他国家的保护,就必须注册该商标在这些国家或通过马德里协议追求国际商标注册。任何人谁复制商标或使用类似的商标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该商标被注册为侵犯注册商标的西装才是可能的。

商标与互联网
鉴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对于发生在这一领域商标冲突的巨大潜力。因为在于侵犯商标危险的一个电子零售商应特别小心使用元标签。元标签是嵌在网页页面代码的关键字。搜索使用这些关键字这反过来又帮助他们提供相关的搜索结果匹配由网络用户所做的查询引擎索引的网站。鉴于这些元标签是不可见的用户,一些网站所有者可能包括著名商标或商号,以便用户将被引导到自己的网站,而不是真正的网站实际拥有的商标。根据新加坡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商标所有者可以对侵权者采取行动。

一个需要小心的另一个领域是域名。由于域名只能由一个实体进行注册和先到先服务的基础上完成,有抢注者保留注册商标的域名的机会。该棚户区可以在以后转售这些域名与商标的原始所有者或在某些情况下,他们的竞争对手。有时候,抢注者还可以使这似乎是密切相关的原商品名或商标诉诸拼错的域名。因此,当务之急是电子商户注册自己的商标或商品名称尽早,并确保它不会在别人的商标侵权。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的商标指南

总之,电子商务的业主必须注意的由第三方拥有的知识产权,并确保它们不会在这些权利侵犯。知识产权保护在网络空间的挑战是确定侵权人的难度(侵权人可以通过使用一个假的IP地址蒙混过关),查明侵权行为发生(例如位置的难度,网上材料可方便的移动到另一台计算机位于外国管辖区),并确定在知识产权可以被强制执行(由于知识产权的领土性质)的困难。

电子商务司法管辖问题的法律

一个由电子商务带来的主要挑战是,在任何争议的情况下,管辖权和法律选择。一般来说,新加坡法院将有管辖权的问题,如果(a)被告人送达,在新加坡或(b)在要求法院允许在新加坡以外的被告的服务。此外,在一个国家获得了法院的判决,可以对被告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只有按照该司法管辖区的执法规则执行。法律的选择涉及哪些法律原则会以解决争议被应用。换句话说,没有毯子规则,即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国家的法律的索赔管辖权问题将适用。如果Web合同没有具体法律的明确选择,那么新加坡法院将决定其根据法律为准最连接到合同法将适用。

要了解更多关于在新加坡建立电子商务业务的知识,请参阅我们的五部分指南中的其他文章:

开始在新加坡的网上业务-一步一步的指导
开始网上业务,在新加坡 - 产业概况
开始网上业务,在新加坡 - 税收
在新加坡开始网上业务-资金和财政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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